儿子儿媳离婚公公婆婆索要以前给予的钱财合理

儿子儿媳离婚,公公婆婆索要以前给予的钱财不合理。根据《婚姻法》,婚后给予父母的钱财,视为对父母的赠与,属父母财产,非夫妻共同财产。若离婚,公婆无权索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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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问题,法律角度建议如下:首先可明确赠与性质,说明钱财已转为父母财产。若协商不成,可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财产归属,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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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,公婆索财不合理,处理方式如下:1. 明确赠与意图,证明钱财已赠与父母,非夫妻财产。2. 若公婆坚持索要,可协商解决,明确赠与事实。3. 协商不成,可寻求法律援助,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,确保财产分配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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